2025年聊城科技职业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筹)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聊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5年5月23日-5月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 -18:0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科技职业学院图书馆六楼606房间(临清市新华路与文化路交叉口东北角)。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在现场资格审查规定的时间内,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学校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学校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从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一)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聊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打印)。
2.《诚信承诺书》(报名系统打印)。
3.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笔试准考证(教师1-4岗位无需提交)。
5.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交学历毕业证(未取得的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并能正常毕业)、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
6.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提交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成绩单翻译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但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资质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作出考察或体检前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承诺(见附件1)。
7.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须在2025年5月6日前取得)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等相关证书。
8.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岗位还须提供本科的学历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9.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学历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的专业名称不能体现研究方向的,须提交大学成绩单和毕业学校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
10.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单位和用人管理权限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1)(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还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和现工作单位的签约合同及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报名时的工作单位解约,且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材料确有困难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在职报考人员承诺书》(见附件1),并在考察前提供同意应聘介绍信。
11.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需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见附件1)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情况的证明。应聘人员目前属于离职状态的,还须提交原用人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12.招聘岗位有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职业资格证书等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查询“证书信息”的网页截图(截图须为纸质版)。
13.岗位中要求政治面貌为中共(预备)党员的须开具《中共党员身份证明》(见附件1)。
1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和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15.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16.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签名并按手印,见附件1)及委托人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5张(要求:须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
(三)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四、其他事项
1.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5月26日下午17:30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2.《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5月20日-5月26日登陆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网站(网址为:jyty.liaocheng.gov.cn)或聊城科技职业学院网站(网址为:www.lckjzyxy.edu.cn)下载打印。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3.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应聘人员提交的有关证明材料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4.资格审查人员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需保持通讯畅通。因材料准备不全和通讯不畅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5.建议资格审查人员尽早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以便有时间补充完善材料。
咨询电话:0635-7222767
附件:
原标题:关于公布聊城科技职业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yty.liaocheng.gov.cn/channel_t_160_11996/doc_682c53ae35554c0896ffad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