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月山东医疗卫生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
2025年山东医疗卫生招聘公告陆续发布,为了方便大家查看各地市招聘信息,中公山东医疗卫生考试频道特整理了:2025年1月山东医疗卫生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本页面将持续更新1月份山东各地市医疗卫生招聘公告、职位表、报名时间等相关信息,考生可Ctrl+D保存网页,方便后期查询报考。
范围与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国内外院校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生,博士研究生不限毕业年限;应聘人员报考初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45周岁以下(1979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报考高级专业技术岗位的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1974年12月31日及以后出生);
7.应聘医师岗位人员,需取得执业医师资格(2025年八年制毕业生除外),如已完成医师执业注册,执业范围必须与应聘岗位相匹配,其他岗位有执业资格要求的,必须具备相应岗位资格证;
8.专业型硕士应在2025年底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
9.国内、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须在2025年12月31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10.根据《关于转发国卫办科教发〔2021〕18号文件的通知》(鲁卫科教字〔2021〕2号)文件精神,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落实“两个同等对待”政策。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且学习形式为全日制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