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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2人)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将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威海全球合伙人事业中心于2020年12月成立,为威海市商务局所属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市政府驻韩国、日本、欧洲、美洲、港澳、北京、上海等7个代表处和产业发展部、综合部,搭建全市统一驻外招商平台。主要承担对外联络、宣传推介工作,建立经贸合作渠道;产业政策、经贸合作重点领域等研究分析;负责投资、贸易合作信息的收集与整理及项目策划;双向投资促进、贸易推广、重点项目推介和跟踪对接、重大经贸活动组织及委托招商等工作。

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促进中心于2015年10月成立,为威海市商务局所属副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内设联络服务部、项目促进部。主要参与自贸区地方合作示范区方案、政策拟订及实施;承担中韩自由贸易、投资、互联互通和地方经济合作等课题研究;联络对接仁川等韩国城市,促进贸易、投资、服务、产业等领域的交流合作及推动示范区建设等工作。

二、招聘岗位、人数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名,其中:日语经贸岗位1名、韩语经贸岗位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要求详见《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应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2月以后出生);

3.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5.能够适应长期驻外工作;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非应届毕业生,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工作、学历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至2024年12月。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初审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4年12月26日至2025年1月3日17:00

应聘人员登录威海市商务局网站下载《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对照招聘岗位规定条件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报名表》以电子邮件方式于2025年1月3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wjzgk@wh.shandong.cn(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邮件主题请注明“报名表-XX经贸,姓名:XXX”。

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单位初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的内容,退回报名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招聘计划取消

报名结束后,最终通过网上资格审查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取消本岗位招聘,并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影响聘用情形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应聘人员报名及面试前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的资格审查,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现场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于笔试前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并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发布。

报名应聘人员,须按应聘岗位条件,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及经本人亲笔签名的《报名表》(贴好照片)。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有效期内的身份证;2.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3.《承诺书》;4.在职人员需提交有人事管理权限的单位(部门)盖章的《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5.岗位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以上所需提供的各种证件应于2025年1月3日前取得。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应聘,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应于考察体检阶段(具体以实际通知时间为准)提交学历学位认证书;在职人员《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可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

上述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查后退回)和复印件一份。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五、考试

考试工作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要求组织实施。考试采取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考试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一)面试

单个招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20人,视情况增加初试环节;不超过20人,直接进行面试。

1.初试。初试方式为口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成绩。根据初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为20人,并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2.面试。面试采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主要为日语(韩语)、招商及贸易促进知识等。面试时间暂定2025年1月中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密切关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

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设定为70分,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笔试范围。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面试成绩及进入笔试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二)笔试

进入笔试范围人员统一参加2025年度威海市市属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报名。

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内容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综合管理类,A类)确定。应聘人员须参加全部两科笔试。笔试阅卷结束后,按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各占5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笔试费用每人每科50元。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按照《山东省部分人事考试成绩复核办法》(鲁人社字〔2022〕140号)办理。

六、考察和体检

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面试成绩、笔试成绩分别按60%、40%的比例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根据招聘岗位和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人选。应聘人员总成绩和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体检工作。

考察参考国家、省公务员录用考察有关规定,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德、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体检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撰写考察材料,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应聘人员不能按规定时间接受考察并提供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招聘单位或者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经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应聘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病史的,给予不予聘用处理。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者因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在威海市商务局网站和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栏进行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按管理权限报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因病、事假累计超过40个工作日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在报到后一年半仍未补足的,视为考核不合格。女性在孕期、产假、哺乳期内不在岗的,试用期顺延至补足其不在岗的工作日后考核。招聘岗位约定最低服务年限的,聘用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履行。

八、其他

1.严肃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2.应聘人员应认真阅读本公告,准确理解相关政策与要求,根据个人情况,选报符合条件的岗位。

3.应聘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应及时登录威海市商务局网站,了解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5.本次招聘发布的简章中的“以上”“以下”“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威海市商务局网址:https://swj.weihai.gov.cn

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s://rsj.weihai.gov.cn

咨询电话:0631-5892112 5219311

监督电话:0631-5303311

附件: 1.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xls

2.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3.承诺书.docx

4.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xls

威海市商务局

2024年12月23日

原标题:2025年威海市商务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s://www.weihai.gov.cn/art/2024/12/23/art_74500_5128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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