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聊城临清工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14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9∶00—7月16日16∶00
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3年7月15日以后出生);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四)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条件,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须经教育部认定具备同等学历;
(五)除2024年应届毕业生外,其他应聘人员在报名前必须取得并实际持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于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中明确有教师资格要求的,应聘该岗位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未能按时取得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对于2024届非全日制统招研究生证书取得时间要求: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符合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统筹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研厅〔2016〕2号)和《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且2024年毕业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国(境)内普通高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应于2024年7月31日以前取得。
(七)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能应聘的情形:(1)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2)现役军人;(3)曾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4)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5)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7)临清市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须回避的情形;(9)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4年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同意,并开具同意报考证明书。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应聘前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可以应聘。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临清籍退役大学生士兵以及符合定向岗位学历、学位及教师资格的退役军人,可以报考定向招聘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包括:我省2012年以前选聘的大学生村官、我省2016年以前选聘的“三支一扶”计划人员、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和山东项目人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以及外省2022年以前选派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山东生源人员,服务满2年(服务经历计算至2024年9月)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已享受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享受该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