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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聊城市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简章(46人)

冠县人才网 2023-05-07 08:26:02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冠县公办幼儿园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6号令)、《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鲁人社发(2017)53号)、《关于做好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函[2023]34号)规定,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确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6名备案制幼儿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热爱幼儿教育事业;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

5、年龄应为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16日以后出生);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分别按照全日制高职(大专)、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作为条件应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不能应聘;通过不实信息获得招生录取资格取得学历者不能应聘;有违法犯罪记录及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不能应聘;受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能应聘;因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能应聘;冠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含备案制)人员不能应聘;已签订合同(协议)而单位不同意报考的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2023年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及相应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7月31日前取得。未按期取得的不予聘用。

其他人员应聘的其学历、教师资格证书须在2023年5月16日前取得(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未面试的考生,暂视为具备报名资格,但须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

二、招聘岗位设置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2023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初级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时间和方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6日 9:00-5月18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2:00

报名网址: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w.com)、冠县就业网(http://gx.0635easy.com)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上传本人1寸近期正面免冠照片。应聘人员必须使用第二代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单位初审前多次登陆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应聘人员在网上报名时需上传学信网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中,2023年应届毕业生上传“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聘人员还需上传“教师资格证相关信息”,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上传“中国教师资格网查询证书截图”;已通过2023年4月份教师资格证认定的,须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合格证明》及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已通过教师资格证笔试未面试的需上传“中小学教师资格笔试成绩单”,上传报告要确保清晰、可辨认、信息完整,大小不超过500 KB,文件类型为JPG格式。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5月19日10:00

教体局负责初审。在报名期间(节假日不休息)查看考生的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公布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

初审通过的考生,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报名信息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报考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初审通过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及聘用资格。

由于报名信息涉及个人隐私,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无法直接获得报名人员联系方式,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网上报名期间,有专人值班,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3年5月16日11:00- 5月19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后,应立即下载打印《2023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冠县备案制幼儿教师诚信承诺书》,以备现场资格审查时使用。2023年 5月24日9:00-5月27日9:00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为每人40元。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在通过资格初审后,于 5月16日9:00-- 5月19日12:00前的工作时间内,将减免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进行拍照或扫描后,发送至邮箱gxjyrsk6098@163.com ,并拨打电话0635-5286098进行确认,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确认且又未缴费的视为放弃。

报名结束后,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及时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对取消招聘岗位的人员,按规定时间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

四、考试与资格审查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 笔试

笔试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教育综合知识和学科专业知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30%和70%。

笔试参加全市统考,考试时间为2023年5月27日上午。

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公布后,按各岗位招聘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由县教体局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提报有关材料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取得面试人选资格的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要求,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所需提报的材料见附件2《应聘须知》。

面试人选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笔试成绩的高低依次递补。

资格审查结束后,最终确定的面试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三)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另行通知。

面试设定最低分数线为60分,达不到60分的取消聘用资格。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则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名单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县教体局将组成专门考察小组,对拟进入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进行考察(审查档案材料、复核报考资格),考察主要了解应聘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报的有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并把入职前涉罪信息查询作为必要环节。同时,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依据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等。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未查清核实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体检在县级综合性医院进行,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和相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按医院要求进行,复检只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等情况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本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的高低依次等额递补,对于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的高低确定,笔试成绩再相同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察、体检合格,拟确定的聘用人员,对报名时没有明确具体单位的人员,按考试总成绩(若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由高分到低分依次自主选择具体单位,应聘其他岗位的按实际应聘单位确定。所有拟聘用人员单位确定后,由县教体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存在问题并影响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县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报县事业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备案,由县事业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发放《备案制工作人员聘用通知书》,凭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本次招聘人员为冠县公立幼儿园总量控制人员,按照《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所有聘用人员纳入聘用单位人员控制总量,按照备案制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所有人员聘用后须在聘用单位最低服务3年,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离职的,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七、组织实施

本次公开招聘由县教体局统一组织实施,县纪委、监察委、县人社局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对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严肃查处。同时,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作为社会监督员,对招聘过程进行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正、透明。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有关要求,落实相关措施,必要时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相关信息将及时在冠县人才网(http://gx.lcrcw.com)、冠县就业网(http://gx.0635easy.com)发布。

九、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考试教材,也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试辅导,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各种辅导班与招聘主管部门无关。

咨询电话:0635-5286098          

    监督电话:0635-5231061

十、特别提示

《简章》附件与《简章》具备同等效力,请各位考生仔细阅读并理解《简章》及附件相应规定,做到诚信报考。

    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期间的公告、公示等事项均在冠县人才网、冠县就业网公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以免影响报考。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十一、本简章解释权归冠县教体局。

附件:1:2023年公开招聘幼儿园备案制岗位汇总表.xls

               2:2023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应聘须知.doc

                                  冠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3年5月6日

原标题:2023年冠县公开招聘备案制幼儿教师简章

文章来源:http://gx.lcrcw.com/news/255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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