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安宁阳县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196人公告
一、招聘计划
护林员公益性岗位196个,在全县有森林防火任务村设置公益林护林员岗位,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的招聘严格按照组织程序由乡镇(园区)组织实施。
二、招聘范围
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我县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农村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等有劳动能力、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人员。
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是指乡村振兴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
农村低收入人口,是指民政部门登记管理的相应人员(以岗位聘用时认定状态为准,实行低保渐退政策,低保人员因参加乡村公益性岗位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规定延长低保待遇3—6个月。)。
农村大龄人员,是指年满45周岁至65周岁的相应人员。
农村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是指户籍在村民委员会的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岗位需要的专业和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有招用单位岗位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公职人员、乡镇(园区)备案且受财政供养或村(社区)集体经济补贴的村(社区)干部、享受公职或职工退休待遇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3、已经享受过公益性岗位、企业吸纳、灵活就业等扶持政策且享受期限已满三年的和通过企业吸纳、自主创业、灵活就业等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人员不在本次招聘范围内。
四、招聘程序
(一)申请报名
1.报名时间:10月31日—11月2日。
2.报名方式:申请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就业的人员,向所在地的村(社区)提出申请,提供本人有效期之内身份证原件,现场填写《宁阳县2022年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见附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3.报名地点:各村(社区)。
(二)资格审查(11月2日-11月6日)
1、民主评议。村(社区)根据报名申请情况,结合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职责要求,由村(社区)进行民主评议确定拟安置上岗人员。
2、资格审核:乡镇(园区)组织,由林业站联合扶贫办、民政室、残联、人社所分别对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农村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进行资格审查。
(三)人员公示(11月7日—11月9日)
各乡镇(园区)指导村(社区)对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在村(社区)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应包含姓名、性别、身份证隐藏段号码。公示期3天,并留存截图资料。对报名、评议、考察、公示等材料由乡镇(园区)自行留存,公示名单由林业中心汇总后报县人社局备案。
(四)培训上岗(11月10日)
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安排上岗。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由乡镇(园区)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五、岗位待遇
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816元,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
五、工作要求
(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接受社会监督。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乡镇(园区)要组织村(社区)通过公开栏、微信群等渠道广泛宣传招聘公告。
(三)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附件:1、宁阳县2022年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报名登记表.docx
宁阳县林业保护发展中心
原标题:宁阳县2022年护林员(乡村公益性岗位)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ny.gov.cn/art/2022/11/1/art_171773_1031641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