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215人)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态度坚决,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二)热爱社区工作,热心居民群众工作,服务意识强,组织纪律观念强、事业心责任感强。
(三)个人思想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处事公道,身体健康,能胜任社区工作岗位要求。
(四)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25日(含)以后出生〕,且2022年10月25日之前具有昌邑市户籍(2022年毕业的应届高校毕业生不限户籍)。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学历证书应于2022年10月25日前取得)。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人员,不得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或辞退的人员;受党纪政务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曾受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人员;曾参加邪教组织、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非法上访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在编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控制总量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录公告、岗位要求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5日9:00—10月27日17:00。
2.报名网址。登陆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
18443/cn_wfcymzj/index.html#/index进行报名。报名时应认真阅读招录公告,如实填写、提交个人报考信息资料。上传照片为近期1寸白底免冠数码证件照〔分辨率为160像素(高)×120像素(宽),文件大小不超过20KB,文件类型为JPG,照片务必清晰〕。
3.资格初审。2022年10月25日9:00—10月28日11:00。
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会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人员补充。
4. 网上缴费。缴费时间:2022年10月25日11:00—10月28日16:00。
报考人员在缴费时间截止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根据国家有关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缴费成功后不办理退费手续。
5.有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2)本次招录考试采取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岗位要求报名,如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报考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录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3)招录计划与报名人数(以实际缴费人数为准)比例达不到1:2的,该岗位招考计划经招考主管部门同意后进行核减,核减的岗位计划调整至相应其他岗位招考计划中。
(二)资格审查
1.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招录工作全过程。若发现不符合公告要求的报考人员,随时取消其报考资格。
2.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按招录岗位要求,提交本人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等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等有关事宜另行公告。
3.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初级)、社会工作师(中级)资格证的考生在面试资格审查时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报考的,还需要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人事(劳动)关系证明。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学历报考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网格员招录人员需额外提供所在社区党委和居委会证明,证明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从事本社区网格工作情况等内容。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形式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内容包括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社会常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社区建设政策、社会工作理论等相关知识及综合写作。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根据岗位招录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对笔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笔试时间、地点、准考证打印等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面试
1.根据笔试成绩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1:1.5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如有数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招考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经审查不具备招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在规定时间内,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对递补人员的现场资格审查,截至面试之日前一天的17:00。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反应应变、言语表达、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及能力。面试成绩由考官当场评判,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向报考人员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
(三)总成绩
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面试成绩高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四、体检和考察
(一)按照招录岗位,根据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二)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承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报考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结束后组织考察。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通过多种方式重点了解报考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水平等,并对其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四)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报考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具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生、面试成绩高优先的顺序确定人选。
五、公示和录用
对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拟录用人员。拟录用人员名单通过“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昌邑民政”微信公众平台等渠道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发现问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录用资格,因此造成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在规定时间报到,并按规定程序办理录用手续。
六、管理及待遇
(一)新招录的社区专职工作者与昌邑市昌盛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聘用合同制,分派到各街道城市社区,由所属街道负责统一管理使用。最低服务年限3年(含试用期6个月),服务期限内违反合同约定的,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社区专职工作者试用期间薪酬按拟定岗位等级的基本工资标准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等级确定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三)按照有关规定为社区专职工作者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及住房公积金。
(四)建立社区专职工作者退出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退出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1)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2)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3)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聘用方和社区居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害;(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合同;(5)不履行合同约定义务;(6)不能胜任工作;(7)受到开除党籍处分;(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9)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七、其他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保障本次考试顺利进行,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考生需按要求主动接受相关检测和检查。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特殊情形的考生还应遵守其他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因疫情影响,必要时会对公开招录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望广大考生予以理解和支持。
(二)报考期间,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本次考试有关通知、入围名单及公示均在“昌邑市人民政府网站人社局专栏(http://www.changyi.gov.cn/wzq/rsj/)、“昌邑民政”微信公众平台等同步公布,请及时查看关注最新信息和公告,保持通讯畅通有效,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三)本次招录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省、潍坊市要求和本招录公告规定执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等,均与招录机关无关。
咨询电话:0536-7198387,请在(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拨打。
昌邑市成立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民政局等单位组成的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其他未尽事宜,由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
专职工作者工作办公室
2022年10月14日
原标题:2022年昌邑市公开招录城市社区专职工作者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changyi.gov.cn/CYSXXGK/SRSJ/202210/t20221014_61202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