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并将考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原则
根据《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和计划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
二、考察程序
考察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因疫情原因,本次考察工作采用审查材料的方式进行,考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档案。(考生请到临清市人社局309室开具调档函,联系电话:0635-7132777。开具调档函时间:10月29日上午8:30-11:30。)
2、下载《临清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登记表》(见附件),考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考生需用黑色中性笔手写,此表为入档材料,不允许涂改。
3、当地中国人民银行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以上材料必须在2021年11月5日上午11点前送达,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下一步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其他说明
按照简章规定,现对服务年限予以重申:一旦被聘用,至少在聘用单位服务三年。服务期间考生辞职、辞聘,或参加其他招录、招聘考试,不提供相关手续,也不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请考生慎重考虑。
附:
中共临清市委组织部
临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0月27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临清市事业单位初级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考察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nqing.gov.cn/ztzl/gkzp2021/202110/t20211027_375897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