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关于选聘法律顾问的公告
为积极推行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发挥法律顾问在法治长清建设中的作用,根据《山东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等规定,长清区人民政府决定向社会公开选拔聘任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顾问选聘人数
选聘法律部顾问12名(含法学专家、专职律师)
二、法律顾问选聘条件
法学专家、律师等法律实务工作者受聘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其业务特长,应涵盖与党政机关直接相关的主要业务领域,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一般应当是中国共产党党员;
(二)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法学专家,或者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强的律师;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还应当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聘任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法律顾问工作职责
(一) 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
(二) 参与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
(三) 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审查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
(四) 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
(五) 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六) 参与法治建设相关课题调研、教育培训、普法宣传、督察检查等工作;
(七) 办理区政府委托、指派的其他有关事务。
四、选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1年10月13日起至10月20日止。
(二)报名材料
1.《济南市长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复印件;
3.法律职业资格证、律师执业证、职称证以及相关专业资格证件复印件;
4.学术成果、工作实绩证明;
5.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报名方式
1、个人网上报名。登录长清区政府网站下载《报名表》(http: //www.jncq.gov.cn),将填写好的《报名表》电子版及报名材料扫描件于报名截止日前发送至指定邮箱进行报名。
2.单位推荐报名。推荐单位将填写好的《报名表》及报名材料复印件邮寄至指定地址进行报名,接收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年10月20日,并请邮寄后电话确认邮件接收情况。
联系电话:0531-89616016
邮寄地址: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报名邮箱:jncqqgfzx@163.com
2021年10月13日
原标题:关于选聘长清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jncq.gov.cn/art/2021/10/13/art_21721_47763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