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一、报名条件
1.应届生: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就读高校须为驻泰高校,仅包含山东农业大学、山东科技大学泰安校区、山东科技大学泰山科技学院、泰山学院、山东第一医科大学泰安校区、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
2.往届生:须本人户籍或工作在泰安。非泰安籍在我市工作的往届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1年8、9、10月,确认时与人社、公安部门数据库对接核实)。在人事代理机构档案托管但工作和户籍均不在泰安的考生,应回工作或户籍地报考。
3.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及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须工作或户籍在泰安。非泰安籍在我市工作的考生须提供由人社部门开具的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明细(缴纳期限须涵盖2021年8、9、10月,确认时与人社、公安部门数据库对接核实)。
4.以下情形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报考点不接受报名:(1)非驻泰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非泰安籍且无法提供在泰安市用人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记录或缴纳社会保险代扣代缴明细表的往届生;(3)报考单独考试的考生;(4)报考强军计划、援藏计划的考生。(5)报考单位为山东农业大学的考生。
二、信息确认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10月30至11月4日16:00(首次材料上传开始至截止时间,逾期不能上传),审核不通过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2021年11月5日14:00。
方式:网上确认,具体要求请2021年10月25日之后登录泰安市教育局网站(http://jyj.taian.gov.cn/)查看。
三、注意事项
1.考生须符合教育部、山东省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要求。考生仅能确认一个有效的网上报名信息,要在网上报名时完成报名费交纳,未交费考生信息为无效信息,不能参加网上确认。
2.考生要仔细核对网报信息,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关于退费。已参加网上(现场)确认、编排考场但未参加考试的考生,报考费不予退还。若因考生网上支付时操作不当,或因网络技术原因,造成同一报名号重复支付的,将退还重复支付部分的报考费。请考生不要在缴纳报考费后立即注销银行卡,否则将影响退费。
4.自考生报考校验提示。由于未拿到毕业证的自考生没有学籍,在报名校验时会提示无学籍学历,届时考生可按照报考单位要求提供相应材料继续填报即可。
5.准考证由考生登录研招网自行打印。考生应当在2021年12月18日至12月27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6.考生要加强防疫知识学习,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人员聚集,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建议近期起无特殊情况不要离鲁。
7.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将对管理联考考生单独编场,严格管理。
8.《刑法修正案(九)》增加了涉及考试作弊的条款,各位考生应认真学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中明确规定:考生只要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带入考场,无论是否使用或者其中是否带有与考试相关内容,一律作为考试作弊处理,考试各科成绩全部判零。如手机中含有试题相关内容交由公安部门处理。本次考试将实行二次安检,书包、手机、手表等严禁带入考点封闭区和考场。考试时,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参加考试,《考生须知》规定以外的物品均不得带入考场,身份证丢失的要在考前到公安部门补办。
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
2021年9月22日
原标题:泰安市招生考试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公告
文章来源:https://yz.chsi.com.cn/sswbgg/pages/msg_detail.jsp?dwdm=3709&msg_id=60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