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东营市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19日-20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东营区文华学校综合楼(黄河路与天目山路口南1000米路西东营区文华学校南大门进入)。
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面试审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集中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11:00前到区教育局(新区1号行政办公楼北楼329房间)提交相关材料。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请提前准备好复印件,原件审查完毕后退回本人)。为提高审查效率,被审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填报规范。
(一)《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附件1)。
(二)《2021年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其中:“家庭成员情况”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网上报名填写不完整的可直接在报名登记表的背面书写完善。
(三)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21年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四)笔试准考证。
(五)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证书或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出具的合格证明(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七)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 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
(八)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及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
(2)其他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1年6月19日之前取得)。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注意提供的材料要在有效期内)。
(4)2021年应届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岗位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供就业报到证(2021年应届毕业生中暂时没有拿到报到证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学校提供的报到证照片或盖章证明,打印并签字)。
(5)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报考限应届生报考岗位的,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2)。
(6)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8)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供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学位证书和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
(9)拟享受考务费减免人员所需材料包括:应聘人员为建档立卡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和即时帮扶人口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应聘人员为城乡低保对象和特困人员的,提供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有关证明;残疾人员提供《残疾人证》。
(10)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及应聘须知执行。
三、面试人选递补
笔试合格人数出现全部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及时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yq.gov.cn)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递补时间截止到2021年7月23日17时。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四、面试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应聘人员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资格审查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资格审查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参加。
(二)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3天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对来自中风险地区和14天内到过或途径中风险地区的入鲁返鲁人员,实行14天集中隔离〔从入(返)我区第1天算起〕,每7天开展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结束前进行1次血清抗体检测。有中风险地区的地级市(非中风险地区)和存在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旅居史入(返)我区人员,须持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或抵达我区后第一时间进行1次检测。
(三)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4),面试当天提供。
(四)按照东营区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做好其他疫情防控工作。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dyq.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或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2021年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等材料未打印或遗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7月16日上午8:00之后,登陆公开招聘报名地址下载打印。
(六)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另行公告,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请考生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
咨询电话:0546—8251879
附件:
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15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1/7/15/art_44054_10300676.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