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简述《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
2021年山东三支一扶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为帮助大家及时备考2021年山东三支一扶考试,聊城中公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三支一扶的备考资料:2021年聊城三支一扶公基备考法律知识:简述《行政处罚法》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希望对大家提供一定的参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1月22日修订通过,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行政处罚法的简易程序是事业单位考核的一个重点,接下来中公教育就带各位一起来看一下新版《行政处罚法》对于简易程序作了哪些新规定。
旧版《行政处罚法》第33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应该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新版《行政处罚法》第51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比两个法条,我们可以发现,新版《行政处罚法》对于我们的行政处罚里面的罚款的数额有所变化,以及后面提到当事人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履行行政处罚决定也删掉了,其内容改为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那么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首先,学习法的概念时我们提到,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由于现有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那我们的上层建筑也要随之有所完善,50元以下对于我们现有的经济发展水平,当场作出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而言,可能数额就较小了。为与我们的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对公民的数额提高到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提高到了三千。其次,利于节约执法成本,方便老百姓。对公民五十元以下提至二百元以下,从一千元以下提到三千元以下,数额的提高大大扩充了行政机关可以一人执法的范围,有利于节约我们的执法成本的同时也便于我们老百姓,简化一些执法程序的过程中方便了我们“官”与“民”。最后,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并不意味着当场收缴罚款,而只是作出行政处罚的决定书而已。
【例题】(判断)张某因乱停车被罚款100元,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答案】B。中公解析:《行政处罚法》第51条:“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故本题说法错误。
以上就是关于行政处罚法第51条简易程序适用的条件介绍。行政处罚简易程序作为事业单位考试当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需要广大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重点关注尤其是对数额变动这种更新修改的内容,更值得我们在学习时进行重点记忆,最后希望本篇文章能够帮助到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