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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临清市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临清人民政府网 2021-06-04 18:58:16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根据《2021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试人选的确定

按照《公告》的规定,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不进行笔试,前期通过报名初审的应聘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名单见附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时间:2021年6月9日—6月11日

 (上午8:30-11:50 ,下午14:30-17:50)

地点:山东省临清市卫生健康局五楼515房间(地址:龙山路南首)。

联系方式(工作时间):0635-7101857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将相关材料送达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审查时提交应聘人员本人委托书(双方签字、按手印)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4张(要求:须与邮箱报名照片同一底版,背胶相纸,正面下缘打印标注姓名)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2021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信息登记表》一份(A4纸打印),其中本人承诺栏由本人亲笔签名并捺印。

2、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正反面)。

3、已取得的所有学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

4、往届毕业生需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

5、如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需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用人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以上提交材料按顺序装订,所提供的证件均需原件和复印件,所有证件需用A4纸复印全部页面,编号、印章等重要内容务必复印清晰。

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现场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防疫事项

1、凭本人身份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码(手机亮码)进入资格审核地点,山东省电子健康码必须是7天以内的。

2、对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或国外旅居史等相关情况的人员,按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应提供7天以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进入资格审核地点,除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建议全程佩戴口罩。

4、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归追究责任。根据疫情防控工作实际,需对疫情防控要求进行调整的,另行通知。

五、其他事项

1、因个人原因放弃参加资格审查人员,应于6月8日上午11:00前向临清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资格审查声明》。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对未提交放弃声明及未按规定时间、地点递交资格审查相关资料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一律不再向相关考生另行通知。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3、面试有关事项等通知将在临清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

附件: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pdf

临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4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临清市卫健系统优秀青年人才引进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inqing.gov.cn/ywdt/tzgg/202106/t20210604_36219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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