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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聊城临清市人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25人

临清人民政府网 2021-05-01 09:14:3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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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实施意见》(聊发〔2017〕1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工作的补充意见》(聊办发〔2019〕14号)、《中共聊城市委 聊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的意见》(聊发〔2019〕13号)等规定,现将2021年临清市人民医院优秀青年人才引进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范围

(1)42所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98所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所列学科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院校及学科名单见附件2);

(2)国内重点高校、国(境)外经教育部学历认证的2021年QS排名前200高校、相关医科(药科)大学全日制本科及以上毕业生(院校及学科名单见附件2);

(3)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生,以及网络学院、成人教育学院和独立学院或分校毕业生不列入引进范围。

自2017年起,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考试招生执行相同政策和标准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根据中组部、人社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7号)要求,本次人才引进面向2021届高校毕业生和国家规定择业期(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生(2019年、2020年毕业未曾落实工作单位,落实工作单位情况以是否缴纳过养老保险为准)的岗位,对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中,由国家统一招生且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并于当年毕业的学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择业期(2019年、2020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资格条件。

4.在规定的学制内正常毕业并按期取得学历与相应学位证书。

5.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德行良好。

6. 博士、硕士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本科生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5月14日以后出生)。时间节点以公布报名时间为准。

7.具备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应聘的人员及情形:(1)在校期间受过院系级以上处分的;(2)因违法违纪曾受纪律处分、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3)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纪行为的人员;(4)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人员名单尚未撤销的。(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6)临清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实行人员总量控制备案管理的人员)(7)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岗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尚在任职试用期内的;(8)《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的情形。

三、引进岗位及引进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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