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聊城莘县事业单位(卫生类)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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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现场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县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经研究,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卫生、教育两大类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均确定为:40分(含40分)。
二、资格审查有关事项
(一)资格审查人员确定
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岗位和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具体名单见附件《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4月13日—4月17日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4月13日 教育类(莘县第一中学)
4月14日 教育类(乡镇幼儿园、县直幼儿园)
4月15日 教育类(初中)
4月16日 教育类(小学)
4月17日 卫生类(县疾控中心、中医院、二院、三院、乡镇卫生院)
2、资格审查地点
资格审查地点:莘县人力资源市场(莘县汽车站向东300米路南,温州商贸城对过)
3、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材料
(1)《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打印件)。
(2)《应聘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打印件)。
(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打印)、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查询打印)。
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应届毕业生,应提交学生证和所在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指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大学生)或学校出具能够按学制时间取得学历的证明(查看原件,留存复印件);以辅修专业报考的,需由学校教务部门开具所学专业情况证明,并须注明能够取得的学历。学历、学位证书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取得的,不予聘用,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4)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5)近期免冠正面1寸单色背景照片两张(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
(6)报到证(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提供,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报到证遗失的请提供档案内报到证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7)身份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一张纸上)。
(8)在职人员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工作单位不一致的,应出具与原单位解约的证明材料、与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现在有工作单位的,应出具现工作单位的劳动合同及同意报考介绍信。已与报名时所在的工作单位解约或辞职、目前无工作单位的,应出具原单位解约证明材料并做出书面说明。自报名时起至今无工作单位的,须作出书面说明。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应届毕业生,提交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及单位同意报考介绍信。(格式见附件)
(9)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除需提供《公告》中规定的相关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10)应聘教育类岗位的需提供教师资格证(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参加2021春季教师资格证考试的考生,应提供参加2021年教师资格证考试的准考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打印),并做出个人书面承诺,在2021年7月31日前未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的,取消聘用资格,已经聘用的,解除聘用合同。
(11)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人员,还需提交相关服务基层项目的证明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退役大学生士兵提交《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等退出现役证件。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
(三)其他事项
(1)鉴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考生,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接受身份核验时按要求摘下,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健康码为绿码、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无咳嗽等急性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进入现场后须全程继续佩戴口罩。除考生外,相关陪同人员禁止进入资格审查现场。近14日内有国内高、中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提前与莘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635-7321297)。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审查合格不代表最终审查结果。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供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县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按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未按规定时间无故不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4)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5)资格审查期间,所有考生务必及时关注莘县人民政府网、莘县人社公众号,随时了解递补情况,不进行电话通知,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资格审查、递补等事项的,责任自负。问题咨询请拨打《岗位表汇总表》的咨询电话。
(5)根据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应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6)《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可于4月12日登陆莘县人民政府网打印。开放打印时间为4月12日—4月19日,过期不再开放。请应聘人员及时打印,并妥善保存、以备后用。
一键查询进面名单
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0日
附件:
· 附件2: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名单(卫生类).xlsx
· 附件3: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意应聘证明.doc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莘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及现场资格审查等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sx.gov.cn/ywdt/tzgg/202104/t20210410_357358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