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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南市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招聘85人公告职位表

历下区人民政府 2020-09-10 16:17:24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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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保障水平,按照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医院实际需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济南市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历下区人民医院、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公开招聘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9年9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年龄为45周岁以下(1974年9月25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员年龄为50周岁以下(1969年9月25日之后出生)。

(四)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发放学历、学位证书的,经学校出具证明后,可待取得学历学位后再办理聘用手续。

(五)根据人社部、教育部等7部委《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要求,对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含择业期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的,实行“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即招聘单位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执业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六)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报考。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留学回国人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工作经历年限,截止到2020年9月25日。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本次共招聘85人,其中历下区人民医院65人,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20人。根据省《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的规定,新聘用的控制总量工作人员,执行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的相关规定。

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2020年济南市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20年9月25日9:00—9月29日17:00。

查询时间:2020年9月25日11:00—9月29日17:00。

缴费时间:2020年9月25日11:00—9月30日12:00。

2.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历下区政府网()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一经招聘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医院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

(3)查询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二)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20年10月8日9:00至笔试开考前登录报名网站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高级职称人员应聘高级岗位的,不进行笔试,不缴纳笔试考务费。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9月29日9:00-16:00,将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所需相关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扫描制成PDF格式以姓名+报名序号+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高级岗位的,按实际报名并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组织面试。网上报名期间,高级岗位无符合条件人员报名的,该招聘计划调剂至同名称A岗位使用。对面向2020年全日制应届(含择业期内)“国内双一流高校”(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详见附件4)毕业生招聘的岗位,招聘计划与应聘人数达不到1:3的,可放宽到1:2,达不到1:2的,按规定比例核减招聘计划,核减的招聘计划调剂至历下区部分医院临床内科系统A岗位(历下区人民医院)使用。应聘其他岗位的,招聘岗位计划与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应聘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四、考试

本次招聘考试分等级组织实施,初级岗位采取笔试、面试、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高级岗位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初级岗位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试成绩占30%;高级岗位面试成绩占30%、专业测评成绩占70%。各阶段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总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所有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面试、专业测试阶段同一招聘岗位涉及多个考场的,成绩参照省委组织部录取选调生时使用的修正系数法进行修正。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1.笔试科目。笔试主要考察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专业知识等相关内容。

2.笔试时间:拟定于2020年10月11日,具体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为准。请认真阅读《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见附件5),并准备好相关材料表格等。

3.确定面试人选。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选名单在历下区政府网()进行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复审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将复审所需材料原件按顺序制成PDF格式以姓名+报名序号+岗位名称命名发送至邮箱,相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③《诚信承诺书》;④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关于本人学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自行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系统打印);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专业资格证书、就业报到证(全日制学历择业期内需提供);⑥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同时提供本人本科阶段的毕业证书;⑦招聘岗位要求具有规定年限专业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须提供相应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及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养老保险材料;⑧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⑨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⑩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进入面试范围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职人员暂时无法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的,必须在考察与体检之前提供,否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成绩相同的,均确定为面试人选)。

(三)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进行,主要从职业道德、仪容仪表、语言表达、逻辑思维、专业素养等方面考察应聘人员从业的基本素质和基本能力。面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原始成绩。面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专业测试环节。

面试结束后,应聘初级岗位的人员将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核算后相加,并根据报考岗位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所有招聘岗位按招聘计划与应聘人员1:2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测试范围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要求的,按实有人数确定。应聘高级岗位人员只公布面试原始成绩。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在历下区政府网()公告,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70元。

(四)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按岗位进行,采取现场回答和(或)操作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等。专业测试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宣布原始成绩。个别岗位专业测试实际应试人员低于1:2比例,未形成有效竞争,应试人员专业测试原始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进入考察体检环节。

专业测试结束后,根据各环节成绩所占比例核算总成绩,总成绩采取百分制。根据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专业测试成绩高的录取;专业测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初级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高的录取,高级岗位则对成绩并列人员重新组织专业测试,加试的专业测试成绩为考生的最终成绩,成绩高的录取。在考察体检时,对因弃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按上述方法从考察范围人选中递补。

各环节考试成绩及进入相应范围人选将通过历下区政府网站()面向社会进行公告,应聘人员须按公告要求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下一环节考试及资格审查、考察、体检等工作的,视为放弃。

五、考察体检

考察由医院选派专人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进行复审。对因应聘者本人自愿放弃考察资格或与现聘用单位处理解除聘用关系等问题造成不能按规定时间进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考察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拟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到指定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应当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院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除特殊情况经医院同意外,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六、聘用及待遇

根据考试、考察、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历下区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拟聘用名单公示后如有人员放弃聘用资格,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公示期满后,按照要求进行选择单位(岗位)去向。选择单位(岗位)分岗位进行,按照各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依次自主选岗;总成绩相同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选岗顺序;未按时参加选岗的由招聘主管单位从剩余岗位中进行安置。

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实行政务公开,及时公布进展情况,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纪检部门全程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八、其他

本次招聘有关重大事项均在历下区政府网站公布,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查询,同时保持手机畅通。

联系电话:(历下区人民医院人事科);

(历下区第三人民医院人事科)

附件:

1.附件1:2020年济南市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2.附件2:2020年济南市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3.附件3:承诺书

4.附件4: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

5.附件5:2020济南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招聘笔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医院

2020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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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0年济南市历下区卫生系统部分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文章来源:http://www.lixia.gov.cn/art/2020/9/10/art_36821_46017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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