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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1599人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

聊城中公教育 2020-03-13 11:12:30 中公在线咨询在线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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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济宁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公告陆续发布,报名时间为2020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考试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为了方便考生及时了解济宁各县区招聘信息,聊城中公教育特整理了2020济宁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1599人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

2020济宁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公告职位表汇总(市属及各县区)
县区 公告 报名时间
市属 2020济宁市属事业单位(综合类)“优才计划”招聘184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2020济宁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99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2020济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272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梁山 2020济宁梁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179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汶上 2020济宁汶上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172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邹城 2020济宁邹城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156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微山 2020济宁微山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80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任城 2020济宁任城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76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曲阜 2020济宁曲阜市面向社会引进优秀青年人才73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金乡 2020济宁金乡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69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鱼台 2020济宁鱼台县事业单位引进优秀青年人才59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嘉祥 2020济宁嘉祥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40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泗水 2020济宁泗水县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30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2020济宁泗水县泉乡人才“蓄水池”计划30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兖州 2020济宁市兖州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30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高新区 2020济宁高新区管委会“优才计划”招聘20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太白湖 2020济宁太白湖新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招聘15人公告 3月25日-30日
经开区 2020年济宁经济开发区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15人) 3月25日-30日

2020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引进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0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3月25日11:00-3月31日16:00

报名网站: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报名人员登录指定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信息资料并上传照片。全市统一报名系统,每人限报1个岗位。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提交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信息一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3月30日16:00前可以更改、补充报名信息,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

报名人员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0年3月25日9:00-3月31日16:00

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名资格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要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少内容,并退回进行补充。网上报名期间,单位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

3、打印表格

报名人员提交信息后及时查询初审结果。初审通过人员于2020年3月31日16:00前,下载打印《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以备资格审查时使用。对报名成功人员,单位应留存报名人员信息。

(二)资格审查

引才单位主管部门对初审通过的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由资格审查部门确定并通知考生。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2020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2)二代身份证;(3)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4)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或签约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5)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6)留学回国人员报名的,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7)与报名时一致的1寸同底版照片3张,以及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材料。资格审查部门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填报的信息等,确认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同时审查报名人员的任职回避情况。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通过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对出现不符合报名资格或弄虚作假等违规问题的,不论哪个阶段、哪个环节,一经查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考试不受报名比例限制,不设笔试环节,采取面谈、面试等方式确定人选。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岗位计划数3倍以上的,可先通过面谈等方式按1:3的比例筛选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也可直接面试,面谈成绩不计入面试成绩。面试可根据岗位实际,采取灵活方式进行。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80分。

面谈、面试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面谈结果、面试方案、面试成绩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面向社会公布。

(四)考察体检

根据面试成绩和引进计划,由高分到低分按1:1等额组织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并对报名资格、提交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全面审查。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对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等内容,同时还应考察是否有任职回避情形等。档案审核从严把握,凡存在档案涂改、有关信息不能认定、调查不清或本人负有相应责任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考察合格人员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也可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察、体检合格人员,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进行聘前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引才单位主管部门提出聘用意见,办理聘用手续。对应届毕业生,先签订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本人、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签字),待其正式毕业后再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聘用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与受聘人员约定最低服务年限。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调剂使用

对面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未被聘用的人员,在引才总量和编制限额内,引才单位认为确有必要留用的,可以留用;未留用的,可由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商机构编制部门,按照专业对口、人岗相适原则,推荐到其他事业单位双向选择、调剂安置,对不服从调剂使用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全日制博士研究生、具有相应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入选市级以上人才工程项目人员,可纳入人才编制“蓄水池”,不受单位用编进人计划数额限制...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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